2月8日,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指出:《指引》在现行规则内容基础上,积极吸收境内外有益经验和广泛共识,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要求,共6章58条,设置20个具体议题。在规则内容方面,一是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二是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三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披露标准。在规则实施方面,一是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二是定性披露与定量披露相结合。三是提供过渡期安排及其他缓释措施。
2月8日,深交所制定并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深交所指出:《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在现行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共设置6章58条,涵盖20个具体议题。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
2月8日,北交所发布公共,为推动上市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2月8日起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北交所指出:《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二是聚焦环境与生态保护,倡导可持续发展理念。三是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引导履行社会责任。四是设置公司治理专项披露,促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企研行研究团队认为,三大交易所的同步行动包含重要的政策信息,包括1、证监会统一部署,三大交易所行动;2、明确“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明确ESG披露议题;3、从中国特色到中国观点,进而中国标准,以期引领发展;4、披露标准、方式可讨论,披露本身不可停,这值得广大企业和从业者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