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披露和ESG报告编制是企业ESG治理的基础工作,是利益相关方获得完整、及时、准确、可测量、可比较的企业ESG信息的关键,也是评级机构开展ESG评级和投资机构着手ESG投资的第一步,因此,ESG信息披露对ESG治理至关重要。为进一步规范电子信息企业的ESG信息披露和报告编制,在全球ESG报告指引或准则的基础上,根据电子信息行业特点和利益相关方诉求,结合上市企业ESG报告披露实践,中国电子商会立项制订了《电子信息企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编制指南》团体标准,总结了ESG报告的编制原则,明确了电子信息企业ESG披露实质性议题及内容,以强化企业ESG能力建设、助力电子信息行业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信息披露,ESG报告,电子信息企业,团体标准
一、引言
随着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及公司治理(Governance)理念的不断深入发展,ESG逐渐成为优秀企业的新航标、投资机构风险评估和价值衡量的新标尺。为了更好地满足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不断提升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及影响力,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开始披露ESG信息,规范自身ESG管理。
从中外企业的实践角度来看,ESG信息披露向利益相关方提供了企业的环境、社会和治理绩效数据,增强了企业透明度,降低了企业发展的不确定性,这有助于建立与用户的信任关系,有助于建立与投资者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吸引长期的投资;同时,ESG信息披露有助于企业从战略层面重视、识别、评估和管理潜在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从而提前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降低发展过程中潜在的损失。再者,伴随着联合国的“可持续发展”和“负责任投资”理念、中国政府“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战略,ESG治理有利于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和头部企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对上市企业包括ESG报告、公司年报等各种形式的ESG信息披露跟踪研究,国内企业ESG信息披露普遍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对ESG认知不足,从企业最高决策层到员工层普遍认为ESG增加企业成本、被迫披露ESG信息(报告)的局面;第二、披露主体不清晰,主体企业的关联企业繁多,以哪一个作为信息披露的主体,存在很大的随意性;第三、披露的内容不明确、不规范,随意性强,存在“选择性披露和选择性不披露”,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容易做的、且有一定成效的,企业会大力予以披露,而对企业在短时间内不容易做到的、或者成效并不是很明显的,企业就选择性忽略,造成国内ESG报告“千企一面”,甚至成为了企业年度工作总结,或者企业“宣传材料+产品手册”;第四、数据质量有待提高,定性数据多于定量数据,数据的可比较性较差,不利于精准比较和ESG评级;第五、ESG信息披露(报告)工作缺乏专业工作团队、标准的作业流程(SOP)和必要的技术工具,相当一部分企业是临时组编队伍,或者简单外包,缺乏统一管理和长期一致性。
因此,符合国际规范、满足ESG管理和投资需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利益相关方诉求的ESG信息披露框架得到行业企业的关注,中国电子商会为此立项制订了《电子信息企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编制指南》团体标准(以下简称“团标”)。
二、现有标准或规则的研究
在ESG信息披露方面,全球多家国际组织均发布了相关披露准则,其中比较重要的包括联合国推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SDGs)、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发布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可持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SASB)发布的可持续会计准则、国际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GRI)的《可持续报告编写指引》、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ISSB)的可持续披露准则IFRS S1和IFRS S2对ESG信息合规披露提出了新的要求。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2015)事关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共识,是每一个企业公民的应尽之责任,也就是ESG治理的终极目标,理应作为ESG信息披露的核心元素。在实践中也确实如此,ESG理念关注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均有对应(表1),几乎每一个主流的ESG信息披露都建立了与SDGs的对应关系。
表1 ESG与SDGs对应关联
TCFD目前是全球影响力最大、获得支持最广泛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不仅促进G20成员国间的制度一致性,并且为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提供一个共同架构,于2017年推出TCFD框架,包含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四大板块。
SASB于2018年11月发布了一整套全球可适用的77个行业的特定标准,共包括六个层面即一般披露指导、行业描述、可持续性主题及描述、可持续性会计准则、技术协议和活动度量标准。
GRI于2000年发布了全球第一个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最新的GRI2021标准从2023年1月1日生效,由相互关联的多套标准组成,分为通用标准、行业标准和议题标准。其中通用标准包括GRI 1、GRI 2和GRI 3,GRI 1阐述了GRI标准的宗旨和体系,解释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关键概念,并说明组织必须遵守的9个要求和8个报告原则,以符合GRI标准编制报告。GRI 2介绍了30个披露项,用于组织说明报告实践和其他组织详情(例如活动、管治和政策),从而描述组织的概况和规模,并为理解组织的影响提供背景信息。GRI 3就如何确定实质性议题提供分步指导,以及系列披露项,用于组织说明其确定实质性议题的过程、实质性议题清单以及每个议题的管理方法。
ISSB通过整合TCFD、SASB的资源,于2023年6月发布了IFRS S1和IFRS S2,在核心内容上借鉴了TCFD(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在相关披露要求上融合了SASB、CDSB和IIRC有关内容,部分参考了GRI标准。2021年10月,G20领导人召开罗马峰会并发布公报,明确支持ISSB作为国际可持续准则制定机构,2023年9月再次发布公报,欢迎ISSB发布两项可持续披露准则。
相较国际,目前国内虽然尚未形成统一的ESG信息披露框架和ESG报告编制依据,但监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已经将ESG纳入相关信息披露等指引文件中,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香港交易所2019年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修订版),以及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发布的《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等文件。
与此同时,国内也有行业组织关注到ESG报告编制规范,比如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发布了《企业ESG报告编制指南》(T/CERDS 4—2022)、《企业ESG披露指南》(T/CERDS 2—2022),其中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CASS-CSR4.0)和(CASS-ESG5.0)》得到比较普遍应用。
三、“团标”制订过程
2023年3月,中国电子商会正式立项制订“团标”,工作组成员包括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企研行(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联想(北京)有限公司等。工作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标准、以及调研,结合电子信息企业ESG报告编制现状,以及在ESG信息披露中存在的疑问,提出编制该标准的方案。
2023年3月14日-4月6日,工作组组建标准起草小组,召开项目启动会,并明确标准编制的工作进度、任务分工、调研计划等安排事项;
2023年4月7日-7月12日,工作组通过大量的研究和调研工作,先后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收集电子信息企业 ESG 相关信息,形成“团标”初稿,经过多次讨论,形成《征求意见稿》与《编制说明》。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广泛征集了机构或企业的意见与建议。共收到修改意见或建议95条,其中,全部采纳39条,部分采纳22条,未采纳34条。
2023年8月24日,工作组召开“团标”标准审查会,本着科学求实、协调一致的原则,对标准送审稿的各项内容进行充分、认真、细致的讨论和审查。
2023年9月,工作组与专家开展多次沟通,根据专家审查组提出意见对送审稿内容进行修订与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形成报批稿。
2023年9月20日,中国电子商会发布“团标”,编号为T/CECC 022-2023,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团标”。
四、信息披露的基础问题
借鉴GRI准则的基本思路,一个完备的ESG信息披露(报告编制)规范应该清晰地告诉准备披露ESG信息的企业一系列基础、关键的流程和方法,包括该规范是否适用于自己组织(Organization)?如何识别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如何识别实质性议题 (Material Topics)?如何组织工作团队来收集整理和发布信息(SOP)?如何对披露信息进行响应以改进(Responsibility)?这是一个完整的ESG信息披露闭环,工作组围绕这些基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
(一)适用的企业范围
电子信息及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和服务相关企业,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I 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I 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C 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包含主要电子信息行业企业。
确定了企业才能根据行业和企业的特性来确定企业的利益相关方和实质性议题。
(二)术语和定义
按照标准编制要求,列出了标准中涉及的几类术语及其定义,明确其内涵与外延,才能实现信息内容的可比较性,包括:
第一类是ESG基本术语:ESG 报告、利益相关方、实质性议题、温室气体、风险管理、投资者、数据安全、敏感个人信息、可持续发展。
第二类行业特性术语:电子信息企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绿色数据中心、再制造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虚拟社区、“三同时”制度和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等术语。
(三)编制原则
对电子信息企业ESG报告编制原则进行了定义,共涉及实质性、准确性、真实性、量化性、完整性、客观性、一致性、连续性、及时性、可读性等10项原则。
(四)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
对电子信息企业ESG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进行了规范,包括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报告期内定期并完整收集、梳理、计算相关数据和信息,并开展报告编制、排版、披露或发布和复盘总结等流程安排。
(五)利益相关方的识别
通过分析电子信息行业特点与企业经营特点,识别并确定内部、外部利益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分类:
a) 客户或消费者:包括企业(2B)和个人(2C),比如软件、电子产品企业的客户。
b) 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包括工信、网监、环保、金融等。
c) 投资者:包括战略投资者、二级市场投资者等。
d)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
e) 企业员工。
f) 供应商或合作伙伴。
g) 社区。
h) 媒体等,包括影响力日益明显的自媒体等。
(六)具有电子信息行业特征的实质性议题的识别
首先,在环境方面,电子信息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快了电子信息技术和产品的更新迭代,随之产生的电子产品废弃物数量也逐年增加,此外电子信息产业作为全球第五大耗能行业,数据中心的能耗问题也引发多方关注。2022年6月,工信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进重点领域能效提升绿色升级,包括持续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引导数据中心扩大绿色能源利用比例,推动老旧数据中心实施系统节能改造等。
因此,基于电子信息行业以上特点,拟定环境维度的议题包括废弃物管理(E.3)、能耗水平及管理措施(E.4)、数据中心能效水平(E.6)、应对气候变化(E.2)等议题内容。
其次,在社会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产品质量管理和技术人员储备等方面的表现对电子信息企业尤为重要,特别是在上游供应材料的质量把关以及制造过程的质量管控表现,对于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口碑有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数据安全作为电子信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一直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视,尤其随着国务院机构改革,数据安全将提升为一个新的高度。
基于以上特点,拟定社会维度的关键议题包括产品质量及客户服务(S.1)、供应商管理(S.7)、员工责任(S.5)、数据安全及网络安全管理(S.2)等议题内容。
再次,在公司治理方面,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和研发能力是行业内企业的核心竞争要素之一,而当前电子信息行业目前受困于技术壁垒,在部分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仍依赖进口的情况下,急需实现技术突破以摆脱对上游供应商的依赖,实现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电子信息行业面临较快的需求变化,对企业的研发能力、产品先进性、内部高效治理也提出考验。
基于以上特点,拟定公司治理维度的关键议题包括研发创新投入及知识产权保护(G.5)、合规风险管理(G.3)等议题内容。
五 、电子信息企业ESG报告的基本框架
与GRI和CASS框架体系略有不同,“团标”将上述适用的“企业范围、术语和定义、编制原则、报告编制与披露流程、利益相关方的识别”作为ESG信息披露(报告)的基本常识,并没有重点规范,而是重点对具有电子信息行业特征的实质性议题进行了细化,类似GRI的行业标准(GRI11/12/13),这是根据企业在实践过程中提出的最多问题而考虑的。
(一)报告议题内容
表2 电子信息企业ESG报告议题内容
(二) “团标”与现有标准准则的对照
表 3 “ 团标 ”与现有标准规则的对照
(三)“团标”的主要特点与不足
简而言之,“团标”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第一、充分吸收和借鉴现有国际、国内信 息披露准则、规则的经验,降低企业对标准繁多的不适应感受,同时增强规则的可比较性;第二、体现中国特色,尤其是在规则的构架方面,国际准则的体系都比较完备,一般以微观入手切入,本团标以中观视角,便于国内企业建立ESG信息披露的系统观念和可执行性;第三、突出电子信息行业的特色,尤其是涉及信息安全、隐私保护、负责任供应链管理和电子废弃物管理;第四、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目前电子信息企业ESG治理方面的现实,以鼓励企业在 ESG 信息披露方面“做了比做好更重要”;第五、披露的定性内容还是占主要比重,不利于定量分析,需要在未来不断完善与发展。
六、总结
《电子信息企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指南》团体标准是中国电子商会作为第三方机构对ESG信息披露的一个有益实践,响应了企业高质量的需求,聚合了ESG行业和电子信息行业的专家智慧,同时借鉴了国际经验,虽然不够完善与全面,但是毕竟迈出了第一步,期待为电子信息企业ESG信息的规范性披露、ESG投资在电子信息行业的全面推广、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企业的生根发芽、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自身的专业力量。
中国电子商会团体标准技术审查会听取了工作组对标准编制过程、标准内容等有关问题的说明,认为方案文档资料完整、规范、符合相关要求,“团标”明确了电子信息行业企业ESG披露指标和内容及工作流程,为电子信息行业企业提供ESG信息披露参考,将推动提高电子信息行业企业ESG披露水平,进而促进电子信息行业企业ESG管理的规范发展,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电子信息企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指南》团体标准已于2023年9月20日开始执行,我们将密切跟进企业在应用中的反馈,不断修订和完善,为未来的行业标准、乃至国家标准的建设做好基础工作。
文献索引
[1]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https://sdgs.un.org/goals
[2] 气候相关财务披露工作小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 https://www.fsb-tcfd.org/
[3] 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 https://sasb.org/
[4] 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Sustainability Standards Board ,ISSB), https://www.ifrs.org/groups/international-sustainability-standards-board/
[5]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Standards》,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
[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7]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
[8]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管治守则》
[9]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
[10]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引》
[11]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责任治理评价指标体系》T/CESA 16003—2021
[12] 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 5.0》
后记按:作者完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ESG高级研修班的全部课程学习,通过了论文审核,特颁ESG高级策略顾问培训证书。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United Nations Institute for Training and Research,UNitar)成立于一九六三年,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是联合国大会直属最高级别事务执行机构,主要承担联合国系统中的培训和研究两项职能。
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全球培训网络目前由三十个国际培训中心组成,遍布亚洲,非洲,澳大利亚,欧洲,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在全世界范围内提供创新培训,是政府部门,私营企业和社会中介性组织之间交流知识的枢纽。